福建福州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73、75、77号店面5年期租赁权(面积约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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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综合概况:*、标的位于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号店面(建筑面积约***.*㎡),本标的租赁期限*年。标的参考价:**.**万元/年租金;竞买保证金:*万元,租金自第二年起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目前为在租状态,原《租赁合同》****年*月**日到期,优先权人(原承租户)为康******。无免租期。原承租户若在报名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本次拍卖的标的以现状拍卖,不含房屋内的装修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在承租期间内若因政策性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无条件免责提前终止,出租经营项目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和长乐区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对周边居民有影响的娱乐类、危险品类、污染类等行业,不得有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并加强管理,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房屋使用押金。租金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押金为成交价(第一年租金)为基数计算的六个月租金。*、标的移交时间:上述标的买受人付清租金、押金、签定《租赁合同》,并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由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拍卖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及移交之后产生的相关事宜由承租人直接与委托人、产权受托管理人或产权出租人协商,出现的风险及问题与拍卖人无关。*、其他竞买事项及要求按福州市长乐区****年**期产权招租拍卖文件、《租赁合同》中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