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油硅藻土环保处理技改提升改造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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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设单位江苏鼎******项目名称含油硅藻土环保处理技改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京口经济开发区江苏鼎******现有厂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对现有项目进行改建,拆除现有项目设备,建设*套含油硅藻土综合利用环保处置设备及废气收集治理设备等辅助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吨含油硅藻土,年再生轧制油****吨的能力。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排渣废气、袋装废气、真空泵尾气和危废暂存库尾气等,投料废气、排渣废气、袋装废气经脉冲除尘处理后与真空泵尾气一起经碱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经现有**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表*标准,厂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表*标准限值。(*)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定期排水、喷淋塔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谏壁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级标准。(*)噪声: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类。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重油、混合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硅藻土渣须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等相关要求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在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公众参与情况于****年*月**日在******网站发布了此项目的首次信息公告,于****年*月**日在******网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于****年*月**日到****年*月*日在中国新闻进行了*次报纸公示,并于****年*月**日分别在项目门口、王东石村、石城村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项目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固话:****-********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号,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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