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十埠安置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主承销商及计划管理人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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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十埠安置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主承销商及计划管理人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变更公示) 一、安******受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五十埠安置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主承销商及计划管理人项目(项目编号:GN****-**-****)进行磋商。本项目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安******开启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十埠安置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主承销商及计划管理人项目 *、项目编号:GN****-**-**** *、主要内容: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十埠安置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主承销商及计划管理人项目。 *、成交候选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联合体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过程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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