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石马分局办公楼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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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石马分局办公楼三年租赁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JY**JX********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石马分局办公楼三年租赁权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国建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招投标转让说明事项项目编号:
JY**JX********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石马分局办公楼三年租赁权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石马分局办公楼三年租赁权,挂牌价**,***.**元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名称: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资产状况: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延期处理方式:
无项目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石马分局办公楼三年租赁权。面积约***.**m*,三层。重要信息披露:
*、仅限于机关单位办公租赁。
*、如非机关单位等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电话:***********)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支付****元佣金。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须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非机关单位等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竞价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按下列比例支付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年成交金额(即*年租金)****万元及以下为*.****%;****万元以上至****万元为*.**%;****万元以上至****万元为*.****%),每宗不少于****元。
*、买受人付清上述费用后,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凭《成交确认书》在*个工作日内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之日须先支付一年的租金。逾期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受让方资格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本项目只接受机关单位报名,如非机关单位等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一次性缴清三年的中标租赁费。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详见竞价资料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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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