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连城路片区学院路北侧福海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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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审批连城路片区学院路北侧福海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号)收悉。经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年第*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学院路北侧福海路东侧地块〔******-**-G-**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大于*.*且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建筑总体限高**米。地块布置一所独立占地*班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二、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将该地块控规纳入片区控规单元进行动态维护。宁德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