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滁州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确定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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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一、******确定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招标编号:GN****-**-****),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
第一顺位:******
第二顺位: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勇勤家庭综合养殖农场
第三顺位:******
第四顺位:江苏雨******
第五顺位:合肥妙管家******
第六顺位:滁州亭城******
**标段:
第一顺位: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勇勤家庭综合养殖农场
第二顺位:******
第三顺位:滁州亭城******
第四顺位:江苏雨******
第五顺位:******
第六顺位:安******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入围单位的依据。
特此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