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关于拨付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仁化县)项目两个验收项目奖补资金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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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仁化县)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仁化县)项目两个验收项目奖补资金予以公示。自公告之日起,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联系人:刘灏,联系电话:****-*******。特此公告。附件: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仁化县)项目两个验收项目奖补资金表.xlsx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