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野县城市管理局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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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采购项目名称:新野县城市管理局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新野政采磋商-****-**-*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套******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龙升大道卧龙城**号*楼*,***,***.**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三、评审专家名单周国庄(评审组长)、范敏(采购人代表)、宋江春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未成交供应商报价及排序:第*名:******,总得分**.**分,第*名:******,总得分**.**分,第*名:******,总得分**.**分,第*名:河******,总得分**.**分,第*名:******,总得分**.**分,第*名:******,总得分**.**分,第*名:******,总得分**.**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新野县城市管理局地址:新野县城南路东段联系人:张良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角聚龙城四号楼****室联系人:张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