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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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凤春带领检查组,深入我市部分乡镇和街道,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检查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学田镇长胜村、二克浅福兴村、通江街道龙华村、林长制文化展厅,详细了解了我市湿地保护规划、湿地资源管理、湿地生态功能利用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湿地资源在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生态功能的宣传活动,实施分级管理,发布重要湿地名录,设立保护标志。严格控制占用湿地,进一步做好湿地修复,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监督检查。同时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一长两员”作用,强化湿地保护基层治理、源头治理,不定期管理巡护,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湿地行为,全力打击破坏湿地资源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组强调,相关部门要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的普法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湿地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要严格落实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的法定职责,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保护湿地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巡查,针对平台数据、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特别是执法检查出的短板不足,依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和有力措施,形成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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