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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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年*月**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闽侯县闽侯******福建******本项目扩建规模*.*万m*/d,新建格栅及沉砂池、AAO生化反应池、二沉池等污水处理及其相关配套设施,以及增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池一组设备。本期扩建土建按*.*万吨/日规模一次性建设,设备按*.*万吨/日规模安装。扩建深度处理和紫外消毒池利用现状土建,增加一组设备后,处理能力可达到*.*万m*/d。尾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平浦。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废气:在新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附近新建一套*****m*/h的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产生的臭气,采用水洗及生物除臭法。在半地下箱体操作层新建一套*****m*/h的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污泥泵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生化池产生的臭气。(*)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厂区泵房,经提升与厂区污水一并处理,污水厂尾水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城关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平浦(*)噪声:采用低噪设备,产处隔声、消减震等措施,并在厂区一定范围设置绿化带,厂界设置围墙,确保噪声排放达标。(*)固体废物:污泥采用“污泥撇水池+污泥均质池+厢式隔膜压滤机”浓缩脱水后,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不大于**%外运堆肥处置处理。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沉砂池沉渣环卫部门清理。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