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新度镇(龙头村)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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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新度镇(龙头村)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新度镇(龙头村)(招标项目编号:E*******************)项目通知招标人:莆田市荔******(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福******(盖章)日期:****年*月**日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新度镇(龙头村)项目通知致各潜在投标人:一、本项目预算价已通过财政审核,现公布如下:
工程审核后预算价:*******元。
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元。
本工程发包价= *******元
本工程发包价=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元-*****元)×(*-**%)+*****元=*******元;
不可竟争费为:*****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下浮率**%。
投标报价应为发包价,高于或低于发包价的投标报价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修正为:“***.******.***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批准后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修改为:“***.******.***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以上违约金均以现金转账方式缴纳,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现上传施工图纸、审后预算文件等,具体详见附件。注:本项目通知与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项目通知为准。招标人:莆田市荔******(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盖章)日 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