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关于无锡市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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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更正公告我院采购中心组织的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已于****年**月**日在无锡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更正事项及内容:一、原采购文件中:“二、报价人须知:(五) 报价文件的组成:*、证明文件:(*)报价单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视频制作或影视制作或电视节目制作内容。”此要求变更为“二、报价人须知:(五) 报价文件的组成:*、证明文件:(*)报价单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会议及展览服务或广告制作或图文设计制作”。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工作日上午**:**-**:**;下午**:**-**:**),资格预审截止期后的资质材料恕不接受。原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人民医院A区东面一楼 评标室,开标时间:****年**月**日**:**,现我中心将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更正到:****年**月**日**:**,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更正到:****年**月**日**:**,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人民医院A区东面一楼 评标室,开标时间更正到:****年**月**日**:**。如采购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于投标截止日前回电我采购中心,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未按要求执行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无锡市人民医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