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10月新增城市低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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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社区审查,社区服务中心审核,社会事务局审批,同意下列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将审批情况公布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年*月**日至*月**日,联系电话:*******。序号社区户主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额(元/月)起始保障时间保障类别*兰溪社区罗*文********.**城市低保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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