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陵川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特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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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救散存于社会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一步发掘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档案馆馆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陵川县档案馆面向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散存于社会上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地方特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内容(一)反映我县各个历史时期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重特大事件、重大项目、重大科研成果、重大典型案例的档案资料。(二)反映我县历史变迁、地域地貌、水文气象、物产资源、自然灾害和社会生活风俗、风土民情、建筑艺术、文化艺术、民族宗教、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的各种有价值的照片、票证、证章、商标、地图、报刊、书籍、传单等。(三)反映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百姓生活、名胜古迹、珍本古籍、家族谱牒、古树名木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四)反映我县工农业、交通运输、财贸金融、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保等方面具有特色的档案资料。(五)反映我县优秀历史文化的文学、音乐、舞蹈、戏剧、书法、绘画、篆刻、近现代手工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六)反映家庭光荣传统的家风家规,反映家庭发展变迁的文字、照片、录像,记载血脉渊源的族谱、家谱、实物等。二、征集要求(一)各单位、团体、个人应保证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二)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四)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三、征集方式(一)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鼓励单位和个人向陵川县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本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二)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使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的资料的利用提出意见。四、联系方式征集的相关档案资料可直接移交或邮寄送达,也可联系档案馆工作人员上门征集,电子资料可直接发送至邮箱。联系人:聂暄亚联系电话:****-*******征集邮箱:lcxdag****@***.com通讯地址:陵川县档案馆(陵川县崇文镇古陵南路***)五、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陵川县档案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