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保执法监察委托检测项目(第一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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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名称:****年环保执法监察委托检测项目(第一包)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服务内容:依据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年环保执法监察委托检测项目工作要求,完成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日常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中涉及的污染源检测,包括土壤、地下水、废气、废水等,详见本公告附件。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年环保执法监察委托检测项目(第一包)”于****年*月**日发布了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止仅有******一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要求做废标处理;于****年*月**日发布了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止仅有******一家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符合磋商要求做废标处理。故本项目变更采购方式。 经论证******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综合考量其企业资质、服务水平、服务硬件、人力资源及行业背景情况,认定其企业检测资质覆盖全面涵盖本项目检测需求中所有内容,业绩丰富,并结合本次采购服务的高品质要求,认为******是唯一符合采购人需求的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优势,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号院*号楼*层***三、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号院         联系方式:祖燕燕/********       *.财政部门 联系人:顺义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华中路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号一区**号楼北侧三层             联系方式:段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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