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正在招标]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老圩村旱改水与坑塘水面、沟渠复垦项目【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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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备案编号 ****GCHNG****项目名称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老圩村旱改水与坑塘水面、沟渠复垦项目关于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作如下修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规定与本次澄清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为准。
*、原定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均不变。
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为准,此补遗书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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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小时*分**秒提交信息提交人:******办理状态:提交见证提交节点:****-**-**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项目负责人审核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