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社旗县苗店镇人民政府社旗县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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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名称:社旗县苗店镇人民政府社旗县****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苗店镇苗店街**号*,***,***.**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社旗县苗店镇人民政府社旗县****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合同签订后**日历天高浩亮豫************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苗店镇苗店街**号***,***.**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社旗县苗店镇人民政府社旗县****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合同签订后**日历天鲁小雅豫****************三、评审专家名单时玮娜(组长)、时海新、张爱平(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号及豫招协【****】***号计取。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社旗县苗店镇人民政府地址:社旗县苗店镇苗店街联系人:惠方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河南省南阳市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幸福小区**幢*单元***联系人:王琦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