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9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千金诺建筑用石加工和水泥制品生产迁建项目连城县新泉镇儒陂村************迁建项目位于连城县新泉镇儒陂村五坑路**号,租赁已建钢架棚和空地作为建设用地。项目购入废石渣,经鄂破、湿法圆锥破、湿法冲击破、湿法振动筛、洗砂等湿法制砂工艺,生产各类规格碎石、砂**万m*;项目购入水泥、钢筋,利用本项目生产的各类砂石等原料,通过混合、搅拌、制坯等工艺,年产水泥制品**万吨。*.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洗车废水、洗砂废水、搅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回用中水应安装计量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破碎、筛分、混合搅拌等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不得露天作业;其他原料及成品堆放应配套“三防”措施。各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废机油回用于生产机械设备润滑;压滤泥饼、沉淀污泥、废包装袋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