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家具用具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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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家具用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变更原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但在技术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序号*“床”的制造商为“******”。视为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 、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 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 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 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依据泸市财采〔****〕**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原结果公告: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对此标准不足****元的按****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对此标准不足****元的按****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二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环建(北京)******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路***号这有光写字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 中环建(北京)******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家具用具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其他附件.pdf 评审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