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州市埇桥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一包(表层样品调查与采样)(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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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一包(表层样品调查与采样)(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一包(表层样品调查与采样)(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供应商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市埇桥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一包(表层样品调查与采样)(二次)服务范围:承担埇桥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 **** 个土壤表层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以及土壤容重测试服务。服务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技术规范与规程的要求对埇桥区表层土壤样点进行成土条件和利用现状等进行调查,上传数据,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并流转到省级集中制样实验室;全程接受国家、省三普办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和埇桥区质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止,但采样工作应于 **** 年 ** 月底完成。服务标准:通过省三普办验收。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有信(组长)、陈坚、毕源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 ** 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宿州义乌国际商贸城展三馆西 * 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 ** 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明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情况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