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村270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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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村***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高庄户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联系地址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发包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村***亩土地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水费由发包方负责缴纳。电费等其它费用由承包方负责缴纳。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使用泵、电机、变压器、节渗水渠等设备和设施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在承包期内,国家给予的各项补贴资金归承包方。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均与发包方无关。
*、在承包期内,九园园区如使用此块地,承包方无条件服从。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地内搞设施农业、种树等项目。承包地块只种植矮杆、季节性、需水量小的农作物。不得破坏原有地形现状,不得对土质进行破坏性、污染性利用,不得变卖土源。对承包地块进行秸秆和荒草管理,避免农作物焚烧。承包户不得利用征地范围内原有渠道进行灌溉。如有项目入驻,承包户须在一月内清除所承包区域内的农用设施,产生的费用发包方不予补偿。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缴纳秸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元。承包方种植农作物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地膜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地里,应集中放置到村委会指定地点。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未在所承包地内发生焚烧、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元保证金。在承包期间,承包方如每发生一次燃烧秸杆、荒草事件扣除****元保证金,发现环境污染一次扣除****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元时由承包方在**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承包方补齐保证金后未再次发生焚烧、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元保证金。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缴纳电器设备和水力设施使用保证金****元,在使用过程中,电器设备或水力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承包方未进行维修或赔偿,此保证金不退,并追究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承包期满后,发包方对各种电器设备和水力设施检验合格,退回****元保证金。
*、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
**、村委会收取文书费***元/份。受让方条件
面向村内人员或法人。转出用途
种植粮食作物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