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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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北原文链接地址清河县公安局单位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分标准中: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分) 为保障项目软硬件系统、运行维护的稳定性,移动综合执法系统软著证书、智慧数据监控系统软著证书、网络数据处理安全管理系统软著证书,投标人每具有一项证书得*分,最高*分,没有证书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更正为: 应急措施(*分) 应急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有针对性得 *.*-*分; 应急保障措施一般得 *.*-* 分; 应急保障措施欠合理得 *-* 分; 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得 * 分。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