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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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我市定于****年*月**日(星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具体时间为:**:**—**:**,试鸣“预先警报”;**:**—**:**,试鸣“空袭警报”;**:**—**:**,试鸣“解除警报”。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学生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秩序。宜兴市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