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高效调解化纠纷 当场履行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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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帮我讨回了工资,你们的办事效率真是太高了,为你们点赞。”近日,黄坑镇居民赖某激动地说道。 *月*日,赖某到黄坑司法所反映谢老板故意拖欠其两年的务工工资,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联系谢老板到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最终成功为赖某追讨回*万余元血汗钱。 据了解,赖某于****年和****年替谢老板在黄坑种烟、摘烟,口头约定每天劳务工资为***元。因双方记录的工作时间有出入,谢老板一直未对赖某的工资进行结算。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明事实、普法律、析利弊的方式,为赖某追讨工资。一是明确事实。由于双方记录的工作时间有出入,赖某被拖欠的工资数额不清,因此工作人员先协调双方确定赖某为谢老板务工的天数,再计算赖某被拖欠的工资数额。二是普及法律。以案释法为双方解读《民法典》中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加深双方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三是分析利弊。为谢老板分析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欠的工钱始终是要给的,不支付工钱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还可能导致招不到工人。经过*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谢老板当场向赖某支付了拖欠已久的*****元劳务工资。 农村存在大量“打临工”现象,工人和老板之间只有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工人的合法权益因缺少证据将难以得到保障。针对此问题,南雄市司法局将加大“法治进乡村”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村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dt/bmdt/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