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关于2023 年度大气排放污染物检测项目招投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殡仪馆对**** 年度大气排放污染物检测项目采用比价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以下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其资质证书附表须同时具有GB*****-****《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DB**/***-****《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所要求的检验检查能力,主要是以下九种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二噁英、烟气黑度、餐饮油烟;
(*)须完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拥有在本市从事环境业务的资格;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投标人在“上海市已备案社会化环境机构信息查询”查询三年内(投标报名之日起时间往前顺推三年内)无环保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及处罚记录的;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松江区殡仪馆**** 年度大气排放污染物检测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松江区殡仪馆内* 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其中 *个是火化炉尾气口(对应*台火化炉),*个食堂油烟口。
*、服务要求:按照GB*****-****《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火化炉尾气进行大气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计)、一氧化碳、氯化氢、汞、二噁英类(ng-TEQ/m*)、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按照DB**/***-****《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对食堂油烟口进行大气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餐饮油烟(mg/m*)。
本项目招标采取*+*方式,即最多检验检测*次,中标企业第*次检验检测后,如果数据中存在不合格的项目,经殡仪馆设备或技术整改完成后并接通知**天内,第*次安排技术检测人员上门按GB*****-****和DB**/***-****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开展检验检测,如果再次有不合格项目,殡仪馆再次进行设备或技术整改,待完成后并接通知**天内,第*次安排技术检测人员上门按GB*****-****和DB**/***-****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开展检验检测。
*、交付日期:检验检测完成后,需向招标方提交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纸质版*份,电子版*份。合同签订日后,****年**月**日起,**天内完成。
*、最高控制金额:******元(自筹资金:******元)
*、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即在有资质的投标企业中,以投标价简单判断,最低者即为中标。
*、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本次招标不组织标前答疑会议,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及答疑地点: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进行。
*、公示时间:本项目从****年*月**日-**月**日在松江区门户网上公示,网址:https://***.******.***.cn/
**、投标时间:****年**月**至**月**日(*:**—**:**)
(*) 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开标时间:****年**月**日
**、投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汇东路**号(上海市松江区殡仪馆行政楼二楼)。
**、其他约定详见附件*:《检测合同》。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投标文件需装密封装,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正、副本须盖骑缝章。
*、投标文件应包含:通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证明材料、报价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及能力附表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年度或者****年度)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以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注:投标人须保证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松江区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松江区殡仪馆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汇东路**号
邮编:******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附件*:
检测合同甲方:上海市松江区殡仪馆
乙方:
乙方向甲方提供检测服务的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各项检测 服务的具体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系具有合法地位并从事合法经营或活动的组织,承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乙方的相关服务。
乙方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检测机构,拥有与履行本合同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检测准则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检测服务。第二条:服务项目
乙方按照GB*****-****《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火化炉尾气进行大气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计)、一氧化碳、氯化氢、汞、二噁英类(ng-TEQ/m*)、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按照DB**/***-****《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对食堂油烟口进行大气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餐饮油烟(mg/m*)。
本项目招标采取*+*方式,即最多检验检测*次,乙方第*次检验检测后,如果数据中存在不合格的项目,经殡仪馆设备或技术整改完成后并接通知**天内,第*次安排技术检测人员上门按GB*****-****和DB**/***-****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开展检验检测,如果再次有不合格项目,殡仪馆再次进行设备或技术整改,待完成后并接通知**天内,第*次安排技术检测人员上门按GB*****-****和DB**/***-****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开展检验检测。第三条:双方的职责
*.* 甲方同意让乙方为其提供检测服务。
*.* 有关上面所提及的服务将在合同签订日起生效,除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内容延迟完成或无法完成的,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 乙方作为独立方来实施以上所提及服务。
*.* 本服务合同将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第四条:服务类型
经甲方确认,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依据以下列经标记过的方框为准:
?废气 □空气 □水 □土壤 □固化飞灰
其他增值类服务:第五条:服务范围
*.* 检测服务范围为甲方*#*#*#*#*#*#*#火化炉尾气和食堂餐饮油烟。
*.* 检测方法将参照以下标准
中国国家标准、GB*****-****《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日后,****年**月**日起,**天内完成,对于特别的检测周期项目,乙方须提前通知客户。第六条:仲裁检测
若甲方对乙方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有怀疑,且对乙方的调查结果及解决方案仍不满意,甲方可委托国家认可实验室进行仲裁检测,若仲裁检测结果和乙方数据不一致则终止付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七条:费用
本检测项目的总费用:(大写万元整),甲方收到乙方出具合同约定所有的检测报告后*个月内***%支付合同款项。第八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如下:
账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第九条:保密性
*.* 在没有得到另一方预先书面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将本服务合同内容以任何形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 在没有得到甲方预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测试内容、测试结果以任何形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第十条:生效与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本合同如有附件则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与本合同条款规定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合同或附件规定为准。第十 一 条:管辖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并履行,有关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当乙方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甲方提起诉讼时由被告所在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项下的各类通知等均需以传真、信函等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交,同时双方均对另一方要求签收的文件有签收的义务。文件以下列时间视为送达:
(*)专人送达的,在对方签收时;
(*)邮递送达的(含特快专递),根据正常邮寄应当到达的时间;
(*)通过传真送达的,在传输完毕时。
如送达时间非正常工作时间,则以送达后第一个正常工作日的工作开始时间为送达时间。第十三条:其他
双方未涉及的项目及内容,以双方协商后为准。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