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轩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轮毂后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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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万件轮毂后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万件轮毂后加工、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工业大道*号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安徽******
建设项目概况:******根据市场需求,在广德市邱村镇工业大道*号,总投资****万元。项目******的*#车间的南侧部分,面积为**** m*,购置加工中心、车床、前处理、喷涂线等轮毂后加工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万件轮毂后加工、销售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废水
污分流制,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纯水机制备浓水同生活污水处理后接管邱村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山北河,邱村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
(*)废气
本项目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根**m高排气筒(编号:DA***)排放;不合格品的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根**m高排气筒(编号:DA***)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mg/m*,排放速率≤*.*kg/h)。
本项目喷底粉废气经自带回收系统处理后,尾气经*根**m高排气筒(编号:DA***)排放;喷透明粉废气经自带回收系统处理后,尾气经*根**m高排气筒(编号:DA***)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mg/m*)。
本项目清洗、底粉烘干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根**m高排气筒(编号:DA***)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mg/m*、二氧化硫≤***mg/m*、氮氧化物≤***mg/m*)。
本项目喷漆废气经各自喷漆房内的水帘除漆雾后,集中经*套过滤棉过滤装置除漆雾,再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尾气经*根**m高的排气筒(编号:DA***)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mg/m*,排放速率≤*.*kg/h;二甲苯排放浓度≤**mg/m*,排放速率≤*.*kg/h)。
本项目油漆烘干、透明粉烘干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根**m高排气筒(编号:DA***)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主要污染物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mg/m*,排放速率≤*.*kg/h)。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mg/m*、二氧化硫≤***mg/m*、氮氧化物≤***mg/m*)。(*)噪声
车间合理布局,选用噪声低的设备,机械性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空气噪声设备设置阻抗复合消声器,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检修,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料桶、边角料、除尘灰、生活垃圾等。
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料桶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除尘灰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定期外售予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顶部评论打印关闭共*条评论*正文:验证码:网友评论列表暂无网友评论如有附件请到网址中下载http://***.******.***.cn/News/sho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