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社保卡零星制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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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滁州市分行社保卡零星制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选人公示安徽******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滁州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滁州市分行社保卡零星制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因有效家数不足,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转为单一来源,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中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滁州市分行社保卡零星制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AHQS-****-****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转单一来源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到****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中选供应商名称:******
中选金额: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含税单价(元)磋商总报价(元)
(含税)**********.******.***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单价、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供应商有异议,请于*个工作日内向安徽******反映。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中国******滁州市分行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米百商杰座**栋****室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