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定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标段)”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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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远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定远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修改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由放弃中标等投标不良行为的。”
*、其它不变。
注:此澄清补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本次答疑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名称:定远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定远县幸福东路农业大厦四楼
联系人:陈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定远县万汇龙*号楼****-****室
联系人:乔猛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