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天长市郑集镇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配套园区道路(方庄路(美画大道至富民路段))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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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长市郑集镇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配套园区道路(方庄路(美画大道至富民路段))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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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cztcgc******-***
致:各潜在投标人
“天长市郑集镇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配套园区道路(方庄路(美画大道至富民路段))工程”招标文件第***.******.***现修改为: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不在制作澄清答疑版招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天长市郑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