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杨沛珏诉天津市蓟州区花海音乐餐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蓟劳人仲裁字〔2023〕第232号)裁决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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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花海音乐餐吧: 本委受理杨沛珏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根据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蓟劳人仲裁字〔****〕第***号)。津蓟劳人仲裁字〔****〕第***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本裁决书一式三份,由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委员会各执一份。一方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应自接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xwzx/GSGG********/******/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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