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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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原文链接地址******受宝鸡市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H-BJ(CG)****-***
三、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宝鸡市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周女士 ***********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规格描述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按照垃圾分类原则,逐年完善生活垃圾细化分类工作;解决群众日常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运、处理,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要求描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 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特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供应商处置末端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签订处置协议,且年检合格;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供应商须提供****年度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可根据成立年份按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确认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楼****室
*、确认方式:持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确认。
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磋商开启时间:****年*月**日**:**
*、磋商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十开标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确认成功后,于规定的时间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格式);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判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