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关于按时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提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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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晋中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晋中市人民政府目前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包括晋中市辖区内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县普查员已经对辖区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公司)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国家普查方案要求,尚未登记的普查对象,请在*月**日前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到就近的居委会、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或社区(村委会)进行填表登记。对逾期未清查登记的, 将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纳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单。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应条款,予以*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清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清查获取不正当利益,可以向晋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联系电话:****-*******)。特此公告晋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