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阜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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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阜发改招标核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阜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 *.* 建设地点:阜城县城内 *.* 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建设 ** 个停车场,充电设施总功率约 ***** 千瓦左右,共建设快充设备约 *** 个,慢充设备 *个(主要集中在县委县政府),涵盖公园、规划馆、医院、宾馆、体育馆、汽车站、干渠、写字楼(医保局)、商业中心、小区、党政机关、工业企业、乡镇等,该公共充电网建成后可满足主城区**** 台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 *.*服务期限:**日历天 *.*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审查、批复,提交业主所需的资料等。满足该项目工程的设计等全部内容满足并确保项目设计图纸深度符合相关部门现行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阜城镇腾飞东路 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大街五洲国际 联系人: 郭志强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 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