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县民政局关于申请2024年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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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老区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申请****年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民政局反映。来电来信方式如下:公示电话:****-********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南街**号邮编:****** 附件:申请****年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的公示表永春县民政局****年*月**日查不到的内容图片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cn/zwgk/tzgg/******/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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