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阿克苏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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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同时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疆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要求,阿克苏市定于****年*月**日**时**分在阿克苏市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鸣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秒。二、试鸣范围阿克苏市城区。三、防空警报信号种类预先警报:鸣**秒,停**秒,重复*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分钟);空袭警报:鸣*秒,停*秒,重复**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分钟。三种警报信号顺序发放,每种警报信号间隔*分钟。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开展。阿克苏地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年*月**日分享分享到:分享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打印本页js代码上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