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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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正文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年第**号)****年**月**日 **:**:**信息来源:南溪区征地拆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个社区*个组,南溪街道*个村(社区)*个组共计*.****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川府土〔****〕****号。批准时间:****年*月**日。批准用途:宜宾市南溪区****年第*批次建设用地。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地类、面积和范围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号)和《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三、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南府通〔****〕*号)规定执行。征收土地人员安置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四、征收时间和组织实施安排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公告发布后,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征地机构等单位和属地街道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相关工作。五、其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权利人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号)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附件:*.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我来完善标题*:姓名*:联系电话*:性别:男 女职业: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完善内容*:类型: 投诉 求助 建议 意见 惠民帮助 举报 咨询 其他 是否公开: 是 否 验证码:图片附件相关新闻****年南溪区驻村工作队培训班开班****-**-**大观镇****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保障数字世界安全****-**-******年*月**日计划检修通知****-**-******年*月**日南溪新闻****-**-**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年第**号)****-**-**上一篇:没有了下一篇:宜宾南溪******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勘察和...网友评论 已有 * 条评论,待审核*条,查看更多评论»评论内容:验证码:图片附件【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