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单位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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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KGC[CS]******** 二、项目名称: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单位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单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大庆建龙******大庆市龙凤区凤阳路*-*号楼***,***.**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单位):服务类(大庆建龙******)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材料检测服务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程项目材料检测服务合同包*(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单位)*期: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期: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谷树朋、韩婷婷、高磊(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金额的*.*%收取(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现金或转账)成交公示结束后二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全额支付上述款项。逾期支付,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滞纳金。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单位):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备注大庆建龙******通过通过***.******.***.****黑龙江******通过通过***.******.***.****黑******通过通过***.******.***.****黑******通过通过***.******.***.***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巴彦县北直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街道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 电话:****-********黑龙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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