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喀喇沁旗分局关于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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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分局对已审批的*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即日起*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喀喇沁旗锦山镇西城区锦南大街***号  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环评形式*喀喇沁******新建***td活性石灰回转窑项目喀环表〔****〕**号****年*月**日报告表?文件下载地址:链接:https://***.******.***/s/*RY*ViPGHSwrJyktR*Sb**Q 提取码:r**c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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