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双河1904乡宿、筱斋讲堂、国防教育基地等乡村振兴项目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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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双河****乡宿、筱斋讲堂、国防教育基地等乡村振兴项目租赁发布时间: ****-**-** **:**:******-**-** 增加关键词安徽乡村招投标信息项目名称: 招标起止时间: 项目所在城市:项目金额:项目关键词: 原网址:http://***.******.***.cn/information/html/a/******/****/******/**/****d*******b*fa******b***a*a*db*e**.shtml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双河****乡宿、筱斋讲堂、国防教育基地等乡村振兴项目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双河****乡宿、筱斋讲堂、国防教育基地等乡村振兴项目租赁 项目编号 ****BFFCJ***** 委托方 长丰县造甲乡双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公告、 竞价期限 *.公告期:****年* 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 *.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年* 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秒。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面积(?O)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双河****乡宿、筱斋讲堂、国防教育基地 双河****乡宿前楼为*-*层(共*层),后楼为*-*层(共*层),筱斋讲堂*-*层(共*层),国防教育基地为*层(共*层)。 双河****乡宿、筱斋讲堂为框架,国防教育基地为钢结构 双河****乡宿约****,筱斋讲堂约***,钢结构大棚及厕所约***(部分待建),空场地约*****。 * *** **.* *.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双河社区原双河小学区域。 *.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地产权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标的其他情况:本标的在已有框架标的物基础上,还包含钢结构大棚*个,其中主棚(约***平方米)、停车棚(约***平方米)均已建好,*个附属大棚尚在招标建设中,位于主大棚两侧(约***平方米/个),预计**月底前交付使用。另砖混厕所*座(约**平方米,已建好)。同时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房屋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该房屋消防情况:尚未验收,委托方将进行验收工作。 *.该房屋水电情况:能使用,已分户。 *.标的房屋其他瑕疵情况须由意向方现场踏勘时自行向委托方了解确认。本公告标的的位置图及现场图已经以附件形式上传,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查阅公告中相关附件。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意向承租人实地踏勘为准。 *.该房屋暂未装修完毕,部分家具尚未配齐,预计**月中旬将房屋装修完毕,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要求移交给承租人。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业。 *.意向承租人业务经营范围需含有旅游开发项目咨询、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 *.双河****乡宿(五层楼)用途为餐饮和住宿;双河****乡宿(二层楼)用途为住宿;筱斋讲堂用途为会务;国防教育基地用途为素质拓展训练、科普研学、户外活动等。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必须做到遵守本地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从事殡葬服务、废品收购等业态。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必须做到遵守本地规章制度,执证营业、按时缴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年正常开门营业≥***天;不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否则按价赔偿;确保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遇火灾、煤气中毒、偷窃等均与出租方无关;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做有损合肥北乡双河景区及双河村品牌声誉的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房屋实际管理人,在此发生的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等安全事故由承租人全部承担,出租方拒不担责。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租金租期内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个月租金。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本项目只允许境内企业法人登记及竞价,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清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http://***.******.***);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农村产权”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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