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兴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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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更正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E*******************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自 ****年*月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完成过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的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基本情况”(*)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自 **** 年 * 月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的,每个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每个得**分。此项满分**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资格评审标准”“(七)企业财务状况”提供****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提供一个年度得*.* 分,最高得 ** 分。(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可得满分)。提供****年至****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为正值的,每提供一个年度的得*.*分,全部提供的得**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备注:如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站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其它内容存在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号
联系人:陆韵洁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号金源悦府**号楼****号
联系人:陈雪梅 联系电话:****-***********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