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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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政务中心土告字〔****〕**号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F-**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宗地编号: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F-**地块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出让年限:**年容积率:>*.*且≤*.**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度):≤**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万元或其整数倍保证金:*****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本次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具体出让范围以温州******于****年*月**日出具的G****-***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号)为准。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并以新设立******凭已签订的《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F-**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F-**、**地块及河岸生态驳坎代建合同》、《河道开挖工程代建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八、联系方式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楼)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 ****-********李女士地块联系人: ****-******** 朱女士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