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我县全面设立乡镇(开发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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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法治舒城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水平,我县严格贯彻《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推动全县**个乡镇(开发区)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现机构设置全覆盖,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建立乡镇(开发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是落实基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好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力举措。我县坚持加强党对乡镇法治建设的领导,以建立乡镇(开发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为重点,统筹推进乡镇(开发区)法治建设,健全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机构性质、职责任务、工作制度等事项,确保实体化运行、规范化运作,做到全面依法治县目标任务在基层落得下、推得动、不走样。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全面依法治乡(镇、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乡镇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有效提升基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储韩珍 孙禹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