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鹿寨县:以“3+N”方式开好下半年乡(镇)人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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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十一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各举行一次”之规定,鹿寨县将在第一季度召开乡(镇)人代会的基础上,以“*+N”的方式开好下半年乡(镇)人代会。为确保乡(镇)人大依法履职,鹿寨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向乡(镇)人大发出大会召开议程的工作建议,明确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进展情况报告作为会议的三个规定议程。再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根据本乡镇实际选取*-*个专项工作进行听取审议。近日,平山镇人大会召开,除规定议程外,还听取和审议了镇人民政府关于****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汇报。(来源:鹿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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