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大溪镇下村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大溪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批准实施平和县大溪镇下村村村庄规划修编(****-****)村庄规划的请示》(平大政〔****〕**号)收悉,经****年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大溪镇下村村村庄规划(修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编制程序符合《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规定,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实施《平和县大溪镇下村村村庄规划修编(****-****)》。二、你镇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管控要求,做好村庄建设管理,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三、你镇要引导下村村将规划成果中管制规则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执行和监督。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四、你镇要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加强村庄规划监督、评估和检查,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五、村庄规划如遇重大调整,要根据程序上报县政府批准,修改后的村庄规划要依法依规重新公布。此复。?平和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