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关于“津滨拖1”拖带“金茂府趸船A”、“金茂府趸船B”的航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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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页替换区域 s正文 ?各相关单位、船舶:为保障“津滨拖*”拖带“趸船A”、“趸船B”安全作业和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特此通告:一、拖带单位及联系方式天津市杨柳青船厂联系人:魏其强,电话:***********二、拖带时间*月**日(**:**-**:**)杨柳青船厂码头至大红桥*月**日(**:**-**:**)大红桥至金茂府码头(拖带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具体拖带时间)三、拖带船队概况被拖物:“趸船A”,总长**.**米、最大船宽**.**米、型深*.**米;“趸船B”,总长**.**米、最大船宽**.**米、型深*.**米。拖带船舶:船名“津滨拖*”,总长**.**米、最大船宽*.**米、型深*.**米。拖带尺度参数:拖带总长度**.**米、总宽度:**.**米、最深吃水*.**米。四、航经水域杨柳青船厂至金茂府码头水域五、注意事项(一)拖带船队严格遵守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向所经水域主管部门报告船舶动态。????(二)拖带期间,拖带船队按规定显示信号,有关作业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前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履行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中的保障措施,确保拖带作业安全。(三)被拖船舶到达拖带地点后应做好船舶固定和**小时值守工作,确保停靠安全。(四)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加强了望,注意识别,谨慎会让,密切关注拖带船舶动态,尽可能远离拖带船舶航行,以策安全。(五)拖带期间发生发现水上交通问题及时向市港航局海事船检管理处报告并听从指挥,电话:***-********,***********。???????????????????????????????????????????????????????????????????????????????? ?****年*月**日附件 内容页替换区域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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