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万安县政府-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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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发改招标核准字【****】 ** 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字[****]**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整治河岸线总长**.***km(韶口乡整治河岸线总长*.***km、百嘉镇整治河岸线总长**.***km、嵩阳堤整治河岸线总长*.**km),护岸加固总长**.***km,堤防防渗加固长*.*km,清杂、清障**.*km,新建下河踏步** 处及防洪亭*座、拆除重建除闸*座。(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元。设*个标段。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公告发布媒介:(*)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六、招标组织机构*、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县水利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荣******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等。七、其他*、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按吉标办字[****]**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 应报我委重新核准。****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