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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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年*月**日,连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钟桂林所作的《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关于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了这两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升,农田“五化”建设稳步推进等方面。同时也指出了在建设完成的高标准农田与高标准规划不相符、项目建设工作推进难度加大、后续管护工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在后续工作中认真应对,着力解决。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命根子,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迈上新台阶。一要坚持统筹规划。高度重视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相融合,全面摸清我县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情况,全面规划高标准建设内容,慎重选择项目建设区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二要构建共建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提升建设改造质量与效益。三要健全管护制度。完善后期管护制度,后期管护制度必须依法制定、机制长久、简单实用、保障有效,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提高管护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审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农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附件:关于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