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于都县贡江南区水厂(第三水厂)良下湾、窑塘水厂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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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贡江南区水厂(第三水厂)良下湾、窑塘水厂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于都县贡江南区水厂(第三水厂)良下湾、窑塘水厂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Z****-YD-G*** 项目名称:于都县贡江南区水厂(第三水厂)良下湾、窑塘水厂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于财购****F*************年于都生态环境局其他收入资金*批********.**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月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三年服务期。项目服务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②本项目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的通知”(赣市财购字(****)**号),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在经招标人同意后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eb/)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三楼*号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中标人须按合同含税总价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有疑问请拔打******(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赣州市于都县华冠商务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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