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郑家塘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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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塘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郑家塘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由舟山市定******建设的郑家塘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项目负责人:张良菊,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费双燕,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邹洪杰,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评标纪要: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中项目经理为吴月英,投标函中项目负责人为朱定球,两者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条“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内容”⑥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商务标第一部分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在综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于****年*月**日被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以【****】***号文号行政处理,该不良行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公布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行政处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根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条 “其他” ⑥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其综合评审不通过处理,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松******于****年*月**日被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不良行为信息,该不良行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公布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行政处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根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条 “其他” ⑥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其综合评审不通过处理,取消其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招标人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女士,联系电话:****-*******行政监督部门:区住建局,联系电话:****-******* 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招标人:舟山市定******招标代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