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自然资禅公(预)[2023]39号土地征收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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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自然资禅公(预)[****]**号 为实施前进路(纵五路至华远东路)道路工程建设,我区拟征收项目所需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建设前进路(纵五路至华远东路)道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中心城区,西起前进路,东至华远东路。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公顷(国家****坐标系)。 四、公告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实施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养、抢搭、抢建或抢装修。否则,不予补偿,并依法进行处理。 七、如需咨询相关征地事宜,请致电****-********。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范围示意图.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